跳到主要內容
Menu

水域安全

​台江國家公園水域遊憩活動注意事項

夏日炎炎,親水為民眾最愛消暑的方式之一,但經歷年溺水統計,溺水地點以溪河、海邊最多。所以,在夏季來臨之前,本處謹提供以下資訊,希望藉由水域遊憩安全宣導,減少民眾溺水意外發生。

正確的親水觀念

  1. 選擇安全的游泳場所,避免到不明地形、溪流、河川、湖泊等地方游泳。
  2. 選擇合格、有救生員的場域。 
  3. 選擇適宜的水溫與氣溫戲水。 
  4. 戲水時遇大雷雨或地震時,應立即離水上岸。
  5. 單獨戲水危險高,大人陪同才安全。

水域安全宣導

(1) 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 叫:大聲呼救。
  • 叫:呼叫119、118、110、112。
  • 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 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 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浮木、救生圈、救生浮標、保麗龍等)。

(2) 防溺十招:

  • 第一招: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 第二招: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 第三招: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 第四招: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 第五招: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 第六招: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 第七招: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 第八招: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 第九招: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 第十招: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水上安全之自救

(1) 溺水時的處理方式:

  • 馬上停止游動,保持浮力,伸展抽筋之肌肉。 
  • 全身盡量放鬆,身體保持平穩。 
  • 踩水時僅口鼻露出水面,手腳動作緩慢。
  • 筋疲力竭時,舉手揮動求救,並於水中仰浮等待救援。 

 (2) 抽筋預防: 

  • 身體不適或疲勞時不宜入水游泳。 
  • 水溫過低時不宜下水。
  • 下水前要做暖身運動。 
  • 飯前、飯後或劇烈運動後不宜即刻下水。 
  • 隨時補充水分的消耗,不作逞強式的游泳。


宣導影片連結

「溪河流自救救人篇」影片-教育部體育署水域安全宣導影片

「體育署水中自救宣導影片-水男孩篇」影片-教育部體育署水域安全宣導影片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110年2月22日營江解字第1100001094號令公告修正「台江國家公園水域遊憩活動申請須知」,並自110年2月22日起生效,相關檔案請自行下載。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禁止從事未經許可或核准之水域遊憩活動範圍:

  1. 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特一-北汕尾濕地特別景觀區」及「特五-曾文溪口特別景觀區」部分公共河道水域除外),禁止從事各類水域遊憩活動。
  2. 特別景觀區之「特一-北汕尾濕地特別景觀區」、「特五-曾文溪口特別景觀區」部分公共河道水域,一般管制區之「管一-鹽水溪水域一般管制區」部分水域、「管八-七股潟湖一般管制區」水域應向本處申請核准後始得從事水域遊憩活動(詳如附件一:計畫示意圖)。
  3. 非屬前二項規定之公有公共水域得免經申請核准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使用。

相關檔案

相關連結

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