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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申辦窗口

申請事項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放映室及教室場地使用管理須知及收費標準
申請方式
書面申請
處理時限
七日
承辦課室
解說教育課
聯絡電話
06-2842600轉1510
流程圖
流程需知
備註
1.各級機關、學校、法人或團體得申請使用本場地,以舉辦生態保育、環境教育、學術研究及藝術人文等相關教育推廣性質活動為限。本場地使用之使用,以本處活動為優先。
2.申請使用場地者,應於使用日2週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活動計畫書向本處解說教育課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