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
計畫別 |
人事費 |
職稱 |
約聘人員(預估缺) |
名額 |
1名(正取1名,備取2名)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獸醫、野生動物保育、動物科學及生命科學相關系所畢業之人員。
2.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相關軟體操作。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壽山國家自然公園自然生態及動物保育相關業務。
2.辦理人猴關係改善暨社區參與培力計畫。
3.協助辦理志工管理相關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薪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六等三階(312俸點,月薪約312*124.7=38,906元)起薪。(勞、健保費及勞退等自付部份另計) |
工作期限 |
聘用期間自實際聘用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
工作地址 |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 |
備註 |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直式A4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2)身分證影本(3)大學(含)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3.請於108年3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履歷紙本資料至【80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01號】,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蔡旻静小姐收,聯絡電話:07-5628505。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約聘人員】。履歷表電子檔請同步寄至聯絡人電子郵件信箱Q821@cpami.gov.tw。
4.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5.本案預計工作期限:自實際聘用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6.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處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處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8.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網頁免費下載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3998&Index=5 |